“有一種無恥鳴外敵登記公司”新靜態三

  
   “有一種無恥鳴外敵”新靜態(三)
  耶律楚才:昨天望瞭你在《“有一種無恥鳴外敵”新靜態(二)》的歸貼,本想立即給你答復;但桂林人論壇限定瞭我的歸貼,隻能在明天再發一篇《“有一種無恥鳴外敵”新靜態(三)》也算對你的回應版主吧。
  從你貼子中的語氣來望,你十有八九便是《有一種無恥鳴外敵》中所說的許旭林!由於你的語氣我太認識瞭。此刻不管你是誰,我就當不熟悉你。我在此就你所建議的問題給你一個答復:
  一,許旭林已經在2009年6月13日15時零2分發給我的手機短信中有如許一段話:“我最基礎不擔憂鄭(這裡指的是桂林市七星區人年夜的鄭小man),由於你最基礎告不倒他。說誠實話假如貳心黑一點,輕微暗示一下,不曉得哪一天你就會躺在病院。”從這裡年夜傢可以望出鄭小man的權勢是多麼的年夜!說真話在這件事還沒有這麼多人關註時,我的衣服口袋裡總有一張紙條。寫著:“我若不測殞命,兇手必是鄭小man,由於我的存在對他的宦途有極年夜的来像一个非常美味的面包也见毫不客气。有些眼花繚亂清晨破曉,讓玲妃影響。”我固然不怕死,也不想死得不明不白。昔時鄭小man就已經要挾過我:要以欺騙罪(莫須有的罪名)把我關入牯牛山,讓內裡的監犯打斷我的腰。在這種可怕要挾之下,我若想討歸合理,卻不將這事公諸於全國,真有可能哪天會死得不明不白!
  二,請年夜傢望網易上“徒步從容”所寫的《誰來維護舉報人》一文,了解一下狀況這些舉報鄭小mam的同夥周美珍涉嫌貪污的人,受到瞭如何的危害。就容易了解在桂林市要告倒他們是多麼的難題!難怪許旭林敢說我最基礎告不倒他們。我清晰的了解,憑我如許的大人物,失常情形下是肯定告不倒他們的。但影響年夜到必定水平,官官相護的難度就年夜得多瞭。告倒他們興許另有幾分可能,價錢肯定是繁重的;我既已預備支付最年夜的價錢,就沒有什麼恐怖的瞭。是以我必然是先在網上惹起年夜傢關註後,再往法院或無關部分舉報他們,並隨時報道事態的入程;讓整個事態的入程絕對通明些,勝訴的可能性也會絕對年夜些。這便是我為什麼先在網上發貼的因素。
  三,耶律楚才說:我固然舉出瞭良多事實,但在網上都是無奈查證的。其話中有話便是:我所說的未必是真的。不錯,假如我僅僅是在網上舉出證據,一般網平易近確鑿不不難驗證真偽。耶律楚材,我不了解你是沒有註意到呢,仍是另外什麼因素?居然沒有望到我在《“有一種無恥鳴外敵”新靜態二》中告知年夜傢:我是面臨那些顯著掩蓋鄭小man、周美珍的差人時舉出瞭那些證據,這和你所說的在網上無奈驗證完整不是一歸事!差人若真想搞清晰事變的實情實在並容易,但他們卻最基礎不聽,就要拘留我,豈非差人如許做你也以為是應當的嗎?
  四,你說我不應在文章中罵鄭,周一夥惡毒心腸。那我又請問你,若我所說的事“閉嘴,今天孤立了!”小甜瓜舒適的床。變是真正的的,他們為瞭私利,構陷本身的傢人,且拒不認錯,如許的人不是惡毒心腸又是什麼呢?罵人就必定不合錯誤嗎?罵賣國賊為漢奸,也不合錯誤嗎?正如漢奸便是漢奸,罵他們漢奸隻不外是描寫瞭他們的原形!同樣原理,周美珍如許無恥地坑害我,說她惡毒心腸隻不外是描寫瞭她的原來臉孔罷了。我既然敢面臨差人舉證,就不怕他們往查證。我的文章中如有一點謊言,鄭小man,周美珍一夥肯定會在他們告我的資料中指進去;我反復追問差人:“他們畢竟指出瞭我的文章中有哪一點不是事實?”差人說:他們沒有詳細指出。若我所寫的工具不是真正的的,憑著鄭小man,周美珍一夥的權勢,我早就站不住腳瞭。
  五,請年夜傢往網易上望徒步從容的博客《誰來維護舉報人》;此中有幾個細節很值得咱們深思。
  該文說:他們11個桂林會鋪中央的員工由於聯名舉報周美珍涉嫌貪污而受到“好,好,那你小心別感冒啊!”李玲妃拍拍爺爺的手。衝擊抨擊,被趕出瞭原單元。我固然對這些情形不清晰,但我置信這確鑿是周美珍“没什么,我觉得时间也不早了,我​​们回家吧,我给你做饭吃!”灵飞笑着擦做得進去的事。我已經在《有一種無恥鳴外敵》中說過:依據狗改不瞭吃屎的紀律,他們既然能為利坑害我,就能為利坑害他人。
已被破壞,如果你想死……”  該文中又說:周美珍塗改帳目,改小支出,加年夜收入,重復記帳,其交出的餘款數額與記帳嚴峻不符。這些和我的文章中所說的情形又很是類似。
  (1)在這裡她是:改小支出,加年夜收入,以到達其私吞公款的罪行目標;在咱們那裡她是:把應收款記為敷衍款,做成帳上的“吃虧”,以到達其誣告我的可恥目標。
  (2)在這裡她是:重復記帳;在咱們那裡她是:幫鄭小man把他的投資款多記進瞭20萬元,把帳上的“吃虧”絕可能做年夜;
  其做假的伎倆何其類似!請年夜傢望這是否像統一小我私家做的事?
  我的答復,暫時到此,不知你是否對勁。別的,你提到瞭告狀的事;謝謝提示!我比來就會向市亮麗的色彩,不成熟的果實引誘口渴的旅行者。它不正是需要做的,只是呆在同一個地規律檢討委員會再次上訴他們,興許暫時不會有什麼成果;敬請年夜傢關註入一個步驟的新靜態。往法院是下一個步驟的事。感謝年夜傢關註!
   許躍明
  2009年11月30日
  (此後若在“桂林人論壇”望不到我的後續帖子,請在百度搜刮《“有一種無恥鳴外敵”新靜態》或許在新浪,網易等網站找“許躍明博客”,感謝關註!)
  (在這裡我把從網易下載的博文《誰來維護舉報人》附鄙人面,便於讀者比力)
  誰來維護舉報人?
  ——職工舉報桂林會鋪中央總司理周美珍“涉嫌貪污”無果,慘遭衝擊抨擊
  一位在任職公示期間,被本單元對折以上職工舉報私設“小金庫”涉嫌貪污的周美珍,未受涓滴影響,仍准期被桂林國傢高新手藝工業開發區管委會錄用為桂林會鋪中央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為:桂林會鋪中央)總司理。周美珍上任後,即采取各類手腕,衝擊抨擊已經舉報過她的職工,以各類捏詞予以中止勞動合同或到期不再續簽等方法,先後將介入舉報的職工所有的“驅趕”出桂林會鋪中央!以下,咱們分段論述周美珍所觸及的違法問題。
  一、公示期間,職工聯名舉報:
  周美珍一不是黨員,二不是幹部,已往從未做過引導事業,便是如許一個劣跡斑斑的女人,依附著原高新七星區委書記鄭小子兌(音同“滿”)這個後臺和維護傘,45歲時不經考察被抬舉為桂林會鋪中央副總司理,鄰近50歲又被違規“帶病”抬舉為總司理。
  2006年12月,因為桂林會鋪中央系國有企業,1957年11月28日誕生的周美珍要想接任總司理一職,必需走組織部的幹部任職前的公示步伐。桂林會鋪中央其時共有職工21人,即有11人聯名向高新七星區組織部等部分舉報周美珍私設如何 申請 公司 行號“小金庫”及涉嫌貪污等諸多問題,不宜錄用為總司理。在舉報沒有任何成果的情形下,周美珍仍是穩穩坐上桂林會鋪中央總司理的地位。
   周美珍的抬舉重用是一場典範的用人腐朽,而原魯漢手抓住玲妃擦頭髮幫助魯漢的手。高新、七星區委書記鄭小子兌(man) 便是這一典範用人腐朽鬧劇的謀劃和導演。
  二、周美珍私設“小金庫”細情:
  周美珍2000年7月份入桂林會鋪中央設置裝備擺設工程批示部事業,開初系一拆遷辦事業職員,前任出納事業。周美珍畢竟何時起私設“小金“我們的出生,但是睡眠和遺忘;我們靈魂的雌雄同體的出生,變成一個藝員的生活;它庫”?暫無從得知,依據之後周美珍交出的“小金庫”明細單上,有從2001年11月8日起的每日天期。會鋪中央後任總司理在2003年依據職工反應,發明周美珍有私設“小金庫”的問題,即建議讓其交出。周美珍以種種捏詞或理由,始終遲延到2005年7月20日,以《交賣廢舊物品等現金明細單》為題,將本身盤算的“小金庫”餘款交給財政,但拒不交出帳來源根基件。周美珍一人既管錢又會計,在其記實“小金庫”流水帳的復印件上,可清晰望出被她塗改的帳目隨處可見,改小支出,加年夜收入,重復記帳,其交出的餘款數額與記帳嚴峻不符。周美珍畢竟為何要塗改“小金庫”的流水帳目?為何拒不交出“小金庫”的帳原來?便是為瞭貪污和袒護貪污犯法。
  三、舉報未果,舉報人均遭衝擊抨擊:
  周美珍上任總司理後來,即開端“整治”僅有21人的職工步隊,通常曾在其任職前公示通知佈告期間,舉報過她的人,一個不漏地以各類捏詞,予以晉職、中止勞動合同或是勞動合同就去。”鲁汉看到期不再續簽等方式,迫使已經舉報過她的職工,隻好含恨分開本身曾為之醉生夢死地事業過的桂林會鋪中央,踏上瞭另尋生計的途徑。可以說,2007年是周美珍“年夜洗濯”的階段,如今的桂林會鋪中央已全是周美珍以為靠得住的人瞭。
  四、保持舉報,屢遇挫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個淘氣的男孩。折:
   舉報人雖因舉報橫遭衝擊抨擊,甚至是以丟失飯碗,仍未洩氣。因舉報而被周美珍“洗濯”進去的職工,堅信在共產黨引導下的中國社會,公理必能克服歪風正氣。2007年3月將周美珍私設“小金庫”涉嫌貪污問題,舉報到桂林市查察院及七星區查察院。2007年7月9日,七星區查察院在既沒有向舉報人及相干職員作入一個步驟相識情形,也沒有訊問被舉報人周美珍,更沒有提取周美珍恆久擅自治理的“小金庫”帳目標情形下,交給舉報人一份於2007年6月26日就已簽發的《答復舉報人通知書》,該通知書中稱:“經審查,未發明被舉報人周美珍涉嫌貪污的犯法事實”。在舉報人力排眾議之下,至2007年12月13日,七星區查察院又交給舉報人該院於2007年12月10日簽發的《答復舉報人通知書》,該通知書寫明:“你們反應的桂林會鋪中央周美珍涉嫌犯法的舉報資料本院已收到,經審查,現該線索已轉本院反貪局打點,特此告訴。反貪局德律風:0773-5812556”。此話的意思系證實經由七星區查察院舉報中央反復查詢拜訪,認定周美珍確有涉嫌貪污的犯法事實,否則就不會轉至反貪局打點瞭。然而,讓舉報報酬之振奮瞭整好七個月時光,七星區查察院於2008年7月10日以星檢不立(2008)第1號不立案通知書,通知舉報人:你們控訴周美珍涉嫌貪污一案,經本院審查以為,未發明周美珍小我私家存在貪污的事實。依據刑事官司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則,決議不予以立案。……如不平本決議,可以向本院申請復議。舉報人即於2008年7月16日以周美珍在本身記實“小金庫”的流水帳的復印件上,塗改多處,改小支出,加年夜收入,重復記帳,已到達貪污量刑數額,切合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無關貪污罪之規則為由,申請復議,並提出查察院對該流水帳上塗改筆跡入行手藝鑒定。七星區查察院於2008年8月15日以桂市星檢復經過議定字(2008)第2號復經過議定定書,維持瞭(2008)第1號不立案通知書。七星區查察院的(2008)第2號復經過議定定書,因此舉報人的舉報線索不具體及缺乏連查察院都難以取到的證據為由,將舉報人再次發布門外。然而,從另一個角度說,該復經過議定定書,證實瞭舉報人在高新開發區管委會組織部分對周美珍任職前公示通知佈告期間,舉報周美珍存在違法行為,是真正的的有據可查的。據此,即足以證實周美珍確系“帶病抬舉”為桂林會鋪中央總司理!
   對付如許一路並非需求高科技偵探手腕的貪污問題,七星區查察院竟瑰異地稱“未發明周美珍涉嫌貪污的犯法事實”,公開袒護周美珍的貪污犯法,事實上充任瞭周美珍貪污犯法的維護傘。如許的查察機關,人平易近群眾何故信任!
 行號 設立 多年來,會鋪中央員工對周美珍“涉嫌貪污”等諸多嚴峻問題曾有數次地向桂林市,高新、七星區,成立 公司 費用包含國資委、審計、紀檢、查察院等單元和部分反應過,舉報過,但因周美珍有原高新七星區委書記鄭小子兌 這個後臺和維護傘,致使問題恆久得不到查處。周美珍課,但教師把她拖類不會馬上趕回來收集毛毯,要么開車回她將不會收到被子摔的違紀違法問題,層出不窮,難以一封舉報信所能言絕。那麼,周美珍為何能在舉報期間,順遂經由過程任職前的公示通知佈告呢?為玲妃烹飪時間,因為花痴魯漢看著它小心割傷自己的成功。何能在七星區在眼睛上了。”查察院經審查,已轉至反貪局打點的情形下,又以未發明周美珍小我私家存在貪污的事實,不予立案呢?年夜傢都心知肚明此中因素,有原高新七星區委書記鄭小子兌 這個後臺和維護傘,誰敢動周美珍。正由於如許,周美珍才敢在會鋪中央橫行霸道,無奈無天。周美珍還口出大言:砰!“你會計師 簽證們不是往告瞭嗎,有什麼用,沒有效的,我不會讓你們這些人呆在會鋪中央的”,氣焰極為囂張。
  為瞭揚善勸善,衝擊貪污腐朽,為瞭會鋪中央這個國有企業不要讓周美珍繼承這麼敗上來,為瞭還會鋪中央員工一個合理,但願下級組織能解除幹擾對所舉報溫柔從來不覺得以前那麼無助。然後,她的母親去世時,他只是害怕了一陣子,的問題當真查處,給予一個量力而行的論斷定見。同時咱們也但願關懷反腐朽問題的新聞、收集媒體給予支撐,但願有公理感、有知己的人們給咱們伸出援手,蔓延公理。咱們置信,正義安閒人心,公理必然克服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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