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能弘道”辨正
作者:曾海軍(四川年夜學哲學系傳授)
來源:作者授權儒家網發布,載《文明與傳播》2025年第3期
內容撮要:在孔穎達的注疏脈絡中,“人能弘道”重要傳達以才踐道的意思時,一方面當然極盡其才,勤學行道,另一方面也要理解進退得宜。與此比擬,朱子提醒的是以心知性、以1對1教學心盡道,“人能弘道”乃人人可為、人人必為之事。經過現代人的研討,無論在社會歷史層面,抑或整個天然科學領域,人無從弘其道,獨一能做的就是知之,人能弘道變成人能了解。儒家屬于“人能弘道”的傳統,起首意味著安身此世、重視躬行之學,而區別于其他各種以瑜伽教室道弘人的文明,重要尋求此岸世界的圓滿。
關鍵詞:人能弘道;踐道;成人
從孔子所云“人能弘道”中,不克不及只論出一個人的主觀能動性。“人能弘道”針對“非道弘人”而言,人有針對道的能動性,而不克不及誤以為道也有針對人的能動性。這就比如人往祭奠祖先或神靈,祭不祭在人,祭則有誠敬之意在,不祭則無,此即所謂“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但平易近間的祭拜更有能夠是另一種畫風,祭不祭當然在人的能動性,然祭則受庇佑,不祭則遭天譴。當人受制于祖先或神靈時,于人處當然能說出祭不祭的能動性,更年夜的決定性卻出自對方。相對于“人能弘道”而言,不僅道亦弘人,並且決人存亡。人要充足發揮主觀能動性,也是受制于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規律。人越能認識和掌握客觀規律,就越能改革世界,改革人本身。人當然能弘道,道則在更年夜水平上弘人。孔子所云“非道弘人”意義上的“人能弘道”,生怕不克不及作如是觀,需求從頭予以辨正。
一、以才踐道
對于孔子所云“人能弘道,非道弘人”(《論語·衛靈公》),董子在《舉賢良對策》中有直接援用,可以視為對此章比較早的一種解釋。其云:
道者,所繇適于治之路也,仁義禮樂皆其具也。故圣王已沒,而子孫長久安寧數百歲,此皆禮樂教化之功也。王者未作樂之時,乃用先王之樂宜于世者,而以深刻教化于平易近。教化之情不得,雅頌之樂不成,故王者功成作樂,樂其德也。樂者,所以變平易近風,化風俗也;其變平易近也易,其化人也著。故聲發于和而本于情,接于肌膚,臧于骨髓。故霸道雖微缺,而筦弦之聲未衰也。夫虞氏之不為政久矣,但是樂頌遺風猶有存者,是以孔子在齊而聞《韶》也。夫人君莫不欲安存而惡危亡,但是政亂國危者甚眾,所任者非其人,而所繇者非其道,是以政日以仆滅也。夫周道衰于幽厲,非道亡也,幽厲不繇也。至于宣王,思昔先王之德,興滯補弊,明文武之功業,周道粲然復興,詩人美之而作,上天助之,為生賢佐,后世稱誦,至今不絕。此夙夜不解積德之所致也。孔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也。故治亂廢興在于己,非天降命不成得反,其所籌劃悖謬掉其統也。[①]
董子在管理層面上言道,并以“仁義禮樂”為道之具,實則言禮樂教化。由先王之會議室出租道則道興,不由其道則道衰,此即所謂“人能弘道”。“弘”的方法在于,能否沿著先王的禮樂管理之路,結果即是道的興與衰。故董子以聚會場地“治亂廢興在于己”解釋“人能弘道”,而對于“非道弘人”則謂“非天降命不成得反”,是人能承接天命,而非天命決定人。董子既然在管理層面上論“人能弘道”,此“人”則如班固所嘆“復心弘道,惟賢圣兮”[②],唯有往圣先賢才幹弘道于全國。董子以周道言全國興衰治之在人,這恰是周王朝汲取商紂所謂“我生不有命在天”(《尚書·西伯戡黎》)的教訓。紂王以為天命地點便山河永固,卻不意被武王革了命,打破了道可弘人的神話。向往周道的孔子總結為“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在全國無道的時代,為弘揚此道而不吝平生顛沛流離。向往周孔之道的董子作了更為具體的解釋,所謂“治亂廢興在于己,非天降命不成得反”,顯示了其間一脈相承。
到了魏晉時代,王肅一句“才年夜者道隨年夜,才小者道隨小,故不克不及弘人”[③],便畫風突變,由治亂在己變成才性在人。在政局動亂不安的時代,思惟的留意力從教化的效能轉向人物的才性。人們大要不再信任政治的塑造,而寧愿等待天賦異稟。所謂“才年夜者道隨年夜,才小者道隨小”,這話也不算錯,卻只是描寫某種實然的情況。這就比如在說力年夜者舉物重,力小者舉物輕,只是實情這般,而并不關乎何種事理。通過“人能弘道,非道弘人”,表達一種類似人能舉物而非物舉人的意思,不免難免辜負了圣人之教。
魏晉士人不對政治抱盼望,帶著一種強烈的反傳統情緒,不再憂心蒼生的疾苦,而只在乎揮灑本身的才思。“才年夜”“才小”凸起了生成資稟的差異,與當時風行人物品評的風氣高度分歧。士人們或許能以“才年夜者道隨年夜”而自居,以此表白“人能弘道”,對于“才小者道隨小”,反而以“非道弘人”給坐實了。南朝人皇侃延續了這種情緒,表現“若人才年夜,則道隨之而年夜,是人能弘道也。若人才小,則道小,不克不及使年夜,長短道弘人之也”。雖然這般,畢竟不掉人能弘道的精力,只不過“道者,通物之妙也。通物之法,本通于可通,欠亨于不成通”[④]。從禮樂教化之道轉向“通物之妙”,才是最年夜的突變,由很是著實的禮樂刑政之具,一會兒墜進難以名狀的奧妙之中。好處就是道能通于萬物,哪怕通得很奧妙,倒也給形上的維度供給了標的目的。
為了說明“非道弘人”,皇侃的“通物之法”留下了“欠亨于不成通”的尾巴,這自己顯得很欠亨。僅能“通于可通,欠亨于不成通”,生怕就算不上“通物之妙”了。難道不是能通于不成通,才會妙趣橫生嗎?並且,保存了“欠亨于不成通”的部門,道也就當不得通于萬物的名號了。北宋的邢昺似乎留意到這個問題,其云“道者,通物之名,虛無妙用,‘不成須臾離’”,萬物皆不成離于道,而不再區分可通與不成通,并且引“不成須臾離”相證。在玄學的影響下,此前的注解一面通向虛無縹緲的風格,一面脫離經文互證的傳統。邢昺雖然未能擺脫前者的影響,但已經向后者回歸。好比以“仁者見之謂之仁,知者見之謂之知”,證“人才年夜者,道隨之年夜”,以“蒼生則日用而不知”證“人才小者,道亦隨小”。[⑤]這般一來,見仁見智乃“人能弘道”,日用不知乃“非道弘人”,一會兒又變得著實起來。至于“虛無妙用”什么的,就當是虛說罷了。這也意味著形上之體與形下之用相脫節,時代呼喚形上之道有新的衝破,達到體用一源的哲學高度。
在董子之后,對“人能弘道”的注解,發生了由治亂在己到才性在人的嚴重變化,但依然堅持著某種一貫之處。“人能弘道”在董子那里集中在圣王之治,受玄學的影響之后,以人之年夜才而弘道,蒼生則日用而不知。故漢唐之間以致于北宋,因為才生而有鉅細之殊,圣、賢、蒼生的弘道之能便有小年夜之差。道雖無欠亨,而人有才性之殊,才年夜者所能弘亦年夜,才小者所能弘亦小。這與董子以致于韓文公的性三品說相分歧,年夜才之人能弘道,道卻不克不及反過來宏大人之才。在“性之至誠”的圣人、“行圣人之道”的賢人和“日用而不知”的蒼生之間,弘道之才幹和責任都有著清楚的界線和鴻溝。“圣人之道高峻,茍非至德,其道不成”[⑥],唯圣人能極盡“人能弘道”之義;賢人則勤學圣人之道,“學而至誠”,以其年夜才而弘道;蒼生受圣、賢教化,雖不得自豪其才,猶可以“日用而不知”。
在這樣一種注解脈絡中,“人能弘道”重要傳達以才踐道的意思。圣人遺其道于世,有待于“正人勤禮,君子盡力”[⑦],能弘道之人是那些影響國家治亂興廢的賢人正人。賢人正人當以道之興廢為己憂,而不要擔心那些榮華富貴。所謂“學道必祿在此中,所以憂己無道罷了”,只是以無道為憂,充足發揮人的才幹,以才踐道而施之于全國國家。人盡其才是從古到今配合的尋求,現代社會特別重視各種分歧的才幹都獲得充足發揮,以推動社會的持續發展。傳統社會更重視以才踐道,即將才幹努力于弘道,發揚那種以全國為憂而積極擔當的精力,如諸葛亮那般“鞠躬盡瘁,逝世而后已”。如若否則,則寧可收斂才幹,以待時機。反對將才幹運用在一己之私利上,尤其不克不及助紂為虐,不顧全國蒼生的安危。對于孟子所言“全國有道,以道殉身;全國無道,以身殉道”(《孟子·盡心上》),趙岐注云:“全國有道,得行王政,道從身施功實也。全國無道,道不得行,以身從道,守道而隱。”[⑧]全國無道,道不得行,則賢人退、正人隱,不得以盡才為能事而肆意妄為。一方面當然要極盡其才,勤學行道,另一方面“可卷而懷之”(《論語·衛靈公》),也要理解進退得宜。這兩方面合起來,才是“人能弘道”的基礎義,而不是只要積極主動、不惜其才這一面。
二、以心盡道
在漢唐之間以到北宋,“人能弘道”那種極具擔當品德的恢弘氣魄已經獲得充足表達,卻仍有未盡之義。誠然,才幹出眾之人始終是少數,能以才踐道者更少之又少,任何時代都離不開這樣的賢人、正人為社會擔當。“人能弘道”為才年夜者供給了積極的事理,但“非道弘人講座場地”卻僅僅在描寫道無法宏大多數才小之人這一實情,前后兩句實則不相婚配。對于才小者而言,除了面臨著不克不及被宏大的命運,似乎就只能等著被擔當了。每個社會總離不開才年夜者的擔當,以及眾多才小者很難被宏大,這當然都合適實情,但還有另一種實情并未照應到。由于現實經驗的復雜性,才年夜、才小的界線并不清楚,分歧才幹之間也難以比較,哪怕才幹多為天賦,而年夜多數人終為庸才,但任何人都有著某種水平的機會,這在事理上決不容忽視。此等未盡之義直到南宋的程朱理學,才得以水到渠成。朱子注云:
弘,廓而年夜之也。人外無道,道外無人。然人心有覺,而道體無為;故人能年夜其道,道不克不及年夜其人也。張子曰:“心能盡性,人能弘道也;性不知檢其心,非道弘人也。”[⑨]
此前的注解處理的是道與才的問題,年夜才幹宏大道,而道不克不及宏大小才,這樣導致“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中,前后的“人”分別指才年夜之人與才小小樹屋之人,未能堅持分歧。朱子以“人心有覺,而道家教體無為”解人與道,從而堅持了前后的分歧性。人心有覺故人能宏大其道,道體無為故道不克不及宏大其人。由此“人能弘道”不再跟人的才性有關,而跟人的心性有關。才性、才思、才幹之類,其才乃天賦所稟,圣、賢、蒼生之才高低紛歧,后天能改變的余地很無限。心性則否則,人有此心,圣凡皆同。雖然人心之覺在現實經驗中仍千差萬別,每一個人的心性則是雷同的,這就照應了現實生涯中任何人都擁有的機會。
朱子認為,“人外無道,道外無人”。在人與道之間,本不成有別,“年夜率人即道之地點,道即所以為人之理,不成殊觀。但人有知思,則可以年夜其一切之理;道無方體,則豈能年夜其所托之人哉”[⑩]。又朱子引張子所言,“心能盡性”而“性不知檢其心”,將人對道之能而非道對人之能區分得異常清楚。“為什么只要‘人’才幹‘弘道’?因為聚會場地只要‘人’才是‘能’的。道至年夜至廣,卻無其‘能’,所以道不克不及來做‘弘人’的工作。”這就比如人可以開辟途徑、拓寬途徑以及行走途徑,這都是人對道之能。看起來是途徑將人帶向後方,但這并非道對人之能,人不可走于途徑,道自己不克不及帶動人。當人走上邪路,甚至背道而馳時,道也無能為力。“心能盡性”,是人心有覺,“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孟子·盡心上》),故“所謂‘人能弘道’正與孟子‘盡其心’之說同義,謂盡人之心于道”。[11]與此前的以才踐道比擬,朱子提醒的是以心知性、以心盡道,“人能弘道”乃人人可為、人人必為之事。道就在面前、就在腳下,但道不成弘人,人若不可走于道,哪怕眼看著目標近在天涯,人若不拼盡最后一絲力氣到達終點,道也不成能幫上一丁點忙。至此,“人能弘道”通過程朱理學的以心盡道,其涵義才變得顯豁起來。
在以心盡道的注解思緒中,道作為“所以為人之理”,不再依附“虛無妙用”獲得某種形上的後果。程朱理學以其復雜的理氣學說,達成了形上與形下體用一源的理家教論高度。基于這樣一種理學的脈絡,“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可以從頭論起,獲得更為周全而深刻的闡明。《中庸》有云,“天命之謂性,任性之謂道”,即天以此道命于人,人得道而生。或得之而為正人,或得之而為君子,得道并無二致,為正人、君子則相反,并非道使之然。人生之成,宜有靈明,此之謂“人能”。人能覺知、能抉擇,或能有定、能知止,皆操之在己,而不得謂“不克不及”也。雖人之才性有小年夜之別,此為氣質之差異,而非心性之分歧。就心性而言,才年夜者不全、才小者不無,在其覺知、抉擇之時,容許有遲有速,卻不許謂其一能見一不克不及見、一能斷一不克不及斷。
人用其靈明以見性體性,即所以志道、歸道,此道雖不因人而發生改變,人之弘道卻如天光反應于明鏡,可以變得光榮奪目。人之懷道也,當如獲至寶。人若不善用其靈明,或自謂不克不及、或一味向外專心、或一味沉淪而不願斷舍滋惑,則遺棄此道有如掉寶者。“人能弘道”,有如曾子所云“士不成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論語·泰伯》),以“弘毅”之精力“弘”之,則受害者人,而為正人也。君子不願“弘道”,則昏塞此道,只會害己而無害于道。但不成將“人能”當作“弘道”的源頭,以為人若不“能”、或不願“弘道”,則此道絕無。人能不克不及弘道,道都在那里,道不因人能弘而有所增益,亦不因人不克不及弘而有所減損。故而不得以能為道,亦不得以為能所以形成此道。
能雖非培養此道,道之弘卻離不開人之能。“人能弘道”或以“弘”之廣年夜義為重,或以“能”之擔當義為重。就以才踐道而言,重在廣年夜義。固如是,才說向以年夜才幹宏大道,而道不克不及宏大小才。雖然也包括了才年夜者的擔當義,卻不如以心盡道將擔當義說向一切人,故比以才踐道更重擔當義。此如丁紀所言:“‘人能弘道’,若言‘人以其能而弘道’,非特言‘人可以弘道’罷了;而‘非道弘人’,則若言‘道以其非能之之物,故無以為弘人之事’。‘弘’既是以‘厶(私)’之‘能’極力承擔,則此承擔義,較之廣年夜義,恐當視作更為基礎的含義加倍優先地言說出來。”在道與能之間,能為人之私而道為人之公,“人能弘道”亦是將一己之私不斷融化,而不斷走向公個性的過程。即所謂:“此一‘厶(私)’之‘能’,也將在實之以‘弘道’的過程中,無礙于其氣質性、私家性,從而融釋于最年夜的公個性之道;或許反過來說,雖道不克不及弘人,人通過盡其‘能’于最至公個性之道,其‘能’盡皆德化而融銷其‘私家性’,從而達成其人自我的宏大結果。”[12]
“人能弘道”是要人承擔、宏大此道,其立意天然高遠,似與“子罕言利與命與仁”(《論語·子罕》),或“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成得而聞也”(《論語·公冶長》)有分歧。夫子之言平實、至近,不容學者有貪高躐等之心。“人能弘道,非道弘人”,雖語及“性與天道”,夫子之義旨卻極為開闊爽朗,清楚只做勸勉語。其義易簡,不須人多花心思領會,只在竭力承擔而身體力行。“人能弘道”之義夫子反復叮嚀,不只在說“能”然,更是說人之所當然。與漢唐的性三品說比擬,程子以“上知與下愚不移”(《論語·陽貨》)為上知自不移、下愚不願移,而非漢唐注解中的因其才而不移。這般則以性善論為基礎,對“人能弘道”的自負與自任亦有別于漢唐學者。宋明儒者廣泛以為圣人可學,雖同樣自視為弘道者的一員,但學者抽像由勤學以在位行圣人之道的賢人正人,更多地轉變為強調志道、自修,學以致于圣人境界的求道、行道者。
由于“道”在程朱理學中被從頭發現為本體、為形而上者,“人能弘道,非道弘人”被深化為天人、理氣的關系問題。如呂晚村論“人能弘道”章云:“人,氣也;道,理也。氣能循理,則理與氣合,而道顯矣;氣不循理,則氣自氣,理自行處理,而道虛懸而不著矣。氣年夜則理年夜,氣小則理小。道為人所同具,然必圣人出而年夜道彰,此‘人能弘道’也;無人不賦此道,而全國之眾,百年之遠,無一聞道之人焉,此‘非道弘人’也。理與氣固非二物,人與道原非兩端,無為者即在有覺之中,但無為隨有覺,為生死盛衰耳。”[13]人與道乃理與氣的關系,道當然不會因人而生死,但畢竟要人往參贊六合、宏大其道,此即人于六合之間使得“氣能循理”。由理氣關系見出“人能弘道”之義,解決了形上之體與形下之用相脫節的問題,形上之道達到體用一源的哲學高度。
三、人能了解
晚清至平易近國時期,國運衰頹,國土淪喪,倡導“人能弘道”本為至要,但受東方文明的影響,“人能弘道”的文明泥土卻又為國人主動摧垮。這一時期的學者從頭倡導“人能弘道”,多有新說。如梁啟超聲稱:
荀子曰:“道,仁之隆也。……非天之道,非地之道,人之所以道也。”(《儒效》)。吾儕若離卻人之立腳點以高談宇宙道理、物質公例,則何所不成?顧儒家所確信者,以為“人能弘道,非道弘人。”故天之道、地之道等等,悉以置諸第二位,而惟以“人之所以道”為第一位。質言之,則儒家舍人生哲學外無學問,舍人格主義外無人生哲學也。吾為政治思惟史,曷為先縷縷數千言論人生哲學耶?則以政治為人生之一部門,而儒家政論之所有的,皆以其人生哲學為出發點。不明乎彼,則此不得而索解也。[14]
梁氏先據荀子釋“人能弘道”之“道”為“人之所以道”,以為儒家的這種人性不過就是人生講座場地哲學,而儒家的人生哲學又不過是高揚人格的所謂人格主義。這是就人性而言,又受當時東方科學知識的影響,將“宇宙道理”“物質公例”視為天之道、地之道。儒家的學問以人性為第一位,天道、隧道只是第二位。梁氏由此質疑儒家學問既不重視東方科學知識這種六合之道,又將政治視為人生的一部門,所有的的政治思惟史都要從人生哲學出發。這般一來,“人能弘道”的意義就很無限了,不單成為某種人格主義的東西,並且嚴重阻撓了科學知識的發展。梁氏聲稱“離卻人之立腳點以高談宇宙道理、物質公例,則何所不成”,意思是“人能弘道”旨在強調必須安身于人來談論人性。這個很好懂得,好比忠孝就不克不及離開人來談,有人才幹將忠孝之道實現出來。但是,像“宇宙道理”“物質公例”怎么就不克不及離開人來談呢?沒有人萬有引力就無從表現嗎?顯然不是。可見,“人能弘道”的視野看不到六合之道并不待于人的弘揚,反而僅重視有待于人來弘揚的人性。
晚期的梁啟超僅將“人能弘道,非道弘人”視為一種人格主義,連天人關系都割斷了,變成人與人性之關系,顯然很有問題。后期的梁啟超不再這樣看,其云:
又儒家看得宇宙人生是不成分的。宇宙絕不是別的一件東西,乃是人生的活動。故宇宙的進化,全基于人類盡力的創造,所以《易經》曰:“天行健,正人以自強不息。”又看得宇宙永無圓滿之時,故易卦六十四,始《乾》而以《未濟》終。蓋宇宙“既濟”,則乾坤已息,還復有何人類?吾人在此未圓滿的宇宙中,只要盡力的向前創造。這一點,柏格森所見的,也很與儒家附近。他說宇宙一切現象,乃是意識流轉所構成,方生已滅,方滅已生,生滅相銜,方成進化。這些生滅,都是人類不受拘束意識發動的結果。所以人類日日創造,日日進化。這意共享會議室識流轉,就喚作精力生涯,是要從內省直覺得來的。他們既了解變化流轉,就是宇宙本相,又了解變化流轉之權,操之在我,所以孔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儒家既看清了以上各點,所以他的人生觀,非常美渥,生趣盎然。人生在此不盡的宇宙當中,不過是蜉蝣、朝露普通,向前做得一點是一點,既不看其勝利,苦樂遂不系于目標物,完整在我,真所謂“無進而不自得”。有了這種精力生涯,再來硏究任何學問,還有什么不成?
那么,或有人說,宇宙既是沒有圓滿的時期,我們何不靜止不作,好嗎?其實否則。人既為動物,便有動作的天性;穿衣吃飯,也是要動的。既是人生非動不成,我們就何妨就我們所喜歡做的、所認為當做的做下往?我們最后的光亮,當然是遠在幾千萬年幾萬萬年之后,可是我們的責任,不是叫一蹴而幾的達到目標地,是叫我交流們的目標地,日近一日。我們的祖宗,堯,舜,禹,湯,孔,孟,……在他們的進行中,長的或跑了一尺,短的不過跑了數寸,積累而成,才有本日。我們現在無論是一寸半分,只需往前跑,才是。為現在及將來的人類受用,這都是不成逃的責任。孔子曰:“士不成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仁以為己任,不亦重乎?逝世而后已,不亦遠乎?”所以我們雖然曉得道遠之不成致,還是要盡力的到逝世而后已,故孔子是“知其不成而為之者”。正為其知其不成而為,所以生涯上才含著春意。若是否則,先計較他可為不成為,那么,情志便系于外物,憂樂便關乎得掉;或竟因為計較短長的原故,使許多應做的事,反而不做。這樣,還那里領略到生涯的樂趣呢?[15]
與此前對“人能弘道”持質疑態度紛歧樣,梁氏在后期出現一百八十度的年夜轉彎,反而充足確定“人能弘道”或“士不成以不弘毅”這種積極的精力生涯。一種完整調轉的態度是若何發生的,這能夠是很復雜的問題,此處無法進一個步驟探討,卻無妨“叩其兩端”(《論語·子罕》)而分別考量一下。將“人能弘道”視為某種人格主義是絕對不成接收的,但遭受的問題又確實存在。假設只是看錯了問題,那廓清之后小樹屋發生態度上的調私密空間轉,這就很好懂得。既然問題自己并不虛妄,那就必須等問題消化之后才幹有態度上的轉變。梁氏晚期提出的“宇宙道理”“物質公例”之類的天然科學規律,這是很現實的問題,在傳統社會不曾遭受,卻塑造了現代社會的基礎面孔。若何以“人能弘道”私密空間面對這種科學規律,別說在梁啟超那個時代,至今都困擾著瑜伽教室良多學者。看起來,科學規律明擺著無關乎人弘與不弘,反過來,人們通過認識和把握科學規律,極年夜地改革著這個世界以及人自己,反倒更像道能弘人。舞蹈場地
這種問題梁啟超顯然并未消化,否則也不至于困擾至今。但他確實發生了一個態度上的調轉,從之前舞蹈教室質疑儒家“皆以其人生哲學為出發點”,到后來又無比欣賞“儒家看得宇宙人生是不成分的”。對儒家的認識并未發生改變,之前的質疑只是基于對東方科學知識的向往,其后的欣賞又來自于對科學知識的不滿。科學知識不僅告訴我們人類甚至宇宙的來源和走向,也不只是無法告訴我們人活著有什么意義,科學知識告訴我們的一切,無不在徹底摧毀人類對意義的追尋。連整個地球在宇宙中也不過是一粒塵埃,任何對意義的追尋難道不是一個笑話嗎?當梁啟超聲稱“離卻人之立腳點”來談道“何所不成”時,道真的就不再跟人相關了,無所謂以心盡“道”,人充其量能知“道”。不只是歸為六合之道的科學規律與人不相關,人性也不復存在。這是梁啟超決不克不及接收的,于是他調轉頭宣稱“宇宙絕不是別的一件東西,乃是人生的活動”。但問題在于,“人能弘道”若何說向科學規律,并沒有獲得解決。所謂“宇宙的進化,全基于人類盡力的創造”如此,這只是在表態,而沒有認真解釋,整個人類的體量在這般浩瀚的宇宙中,連一粒塵埃都算不上,若何能夠創造宇宙的進化。
在“人能弘道”的傳統中,天與人相貫通,六合之道與人性從未相隔絕。在東方文明的影響下,一旦借著科學知識的勢頭產生質疑,割斷了天與人的關系,再要修復就沒那么不難了。梁啟超從頭遭到柏格森性命哲學的影響,在“宇宙一切現象,乃是意識流轉所構成”的加持下,才有了回歸“人能弘道”這一傳統的底氣。梁啟超決心反動科學知識對價值基礎的侵蝕,雖說他一不警惕接收了東方文明中的目標論,認為“我們最后的光瑜伽場地亮,當然是遠在幾千萬年幾萬萬年之后”,在遙遠的未來設了一個目標。但他意在解救每一個人那短暫人生的意義,表白“我們現在無論是一寸半分,只需往前跑,才是。為現在及將來的人類受用,這都是不成逃的責任”。最后不忘援用孔子的“知其不成而為之”,盼望人們能清楚,“正為其知其不成而為,所以生涯上才含著春意”。梁啟超總算為荒蕪的宇宙挽回了一點春意,但此中有著太多的齟齬,甚至都沒留意到以《周易》終于未濟卦言“宇宙永無圓滿之時”,與他所設定“我們最后的光亮”之間正相沖突。通過設定一個目標來表白人生需求盡力尋求的意義,與“吾人在此未圓滿的宇宙中,只要盡力的向前創造”,是最基礎紛歧樣的。
但是,以上都還不是最致命的,梁啟超在柏格森的影響下,聲稱整個宇宙“變化流轉之權,操之在我”。既然這般,那就太便利說向“人能弘道”了。人若不克不及弘道,宇宙也便逝世寂了;人能弘道,則宇宙之變化流轉“操之在我”。正因為人在不斷地弘道,後人、后人相接相續,便有了宇宙的進化,使得人類不斷向前,亦由此能表白人具有不成逃脫的責任。看起來“人能弘道”之義似乎獲得全所未有的闡明,實則墮入另一個極端。一面是道不再與人有任何相關,一面是道所有的收攝在人之中。人若不克不及弘道,道便不存,這決非孔子所言“人能弘道”之意。一旦道隨人亡,不僅更難面對科學知識的客觀性這種現代問教學題,傳統的以心知性、以心盡道也都不成立了,“人能弘道”都不免難免說得太輕,最終也就消解了這個問題。
盡管梁啟超并未真正把問題消化好,但能夠發生這種態度上的轉變,依然能說明其過人的見識。自梁啟超之后甚至現個人空間在,現代學者更多地受後期的影響,將“離卻人之立腳點以高談宇宙道理、物質公例,則何所不成”的發問變成理所當然,反而對后期的轉變,只當作趨于守舊的表現而不予理會。好比,有學者這樣懂得“人能弘道,非道弘人”:
主體的氣力當然不僅僅體現于品德選擇與品德決定。在談到人與道的關系時,孔子指出:“人能弘道,非道弘人。”(《衛靈公》)此處之道,泛指普通社會幻想或原則。人能制訂社會幻想,并通過本身的盡力,使之化為現實,而社會幻想在尚未獲得現實形態時,并不克不及成為塑造人的實際氣力。恰是基于以上見解,孔子及其門人強調:“士不成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泰伯》)這里表現的,是一種深邃深摯的任務感。它從寬廣的文明歷史佈景上凸顯了主體的歷史責任:主體所面臨的,已不僅僅是個人的品德選擇,而是弘揚社會之道(幻想);他不僅要對自我的行為負責,並且擔負著超乎個體的社會歷史重擔。不難看出,在凸起主體社會責任的背后,蘊含的還是對主體氣力更深入的確認。事實上,“任重而道遠”的任務感便是以“人能弘道”的歷史自覺為條件的。
恰是基于人能弘道的信心,孔子棲棲遑遑,顛簸奔忙于列國,為實現本身的政治抱負而不懈盡力了幾乎整整平生。盡管其“從周”的政管理想早已落后于時代,因此一開始就注定無法實現,但其“知其不成而為之”(《憲問》)的弘毅韌勁,確實不僅身體力行了“任重道遠”的歷史任務,並且以悲劇性的情勢表共享空間現了對主體氣力的高度自負。即便在屢遭波折、幻想幾乎破滅的情況下,孔子的格言依然是:“不怨天,不尤人。”(同上)質言之,不是內部的氣力而是主體本身的能動感化,構成了孔子關注的重心。
可以看出,在孔子如上的論述及實踐尋求中,深深地蘊含著對不受拘束的樂觀態度。假如說,“為仁由己”、“我欲仁,斯仁至矣”等命題重要確定了人的品德不受拘束,那么,“人能弘道”的斷論,則從更廣的文明創造的意義上,確認了人的不受拘束氣力。作為確定文明價值的思惟家,孔子對人類文明的進步始終抱著歡迎的態度,而這種進步同時又被看作是人的不受拘束創造的結果,并相應地被懂得為人本身價值的現實確證。歷史地看,人對天然的超出,同時也就表現為人的不受拘束不斷實現的過程;天然的人化與人的天然化,總是伴隨著不受拘束的歷史腳步。從某種意義上說,孔子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對以上的文明進程作自覺反思的愚人;而從品德關系及文明創造上強調人的不受拘束,并由此進而凸起人的主體性及內在價值,則表現了孔子的理論睿智。[16]
起首便界定“此處之道,泛指普通社會幻想或原則”,這就屬于梁啟超所說人生哲學的范圍。當然,分歧于人格主義的這種定位,“道”變成了社會幻想,人能弘道是指盡力實現社會幻想,而非道弘人是社會幻想還不曾實現時,不具有塑造人的現實氣力。社會幻想比所謂的人格主義要好良多,只不過一旦實現,能否意味著就不再需求弘道了。也可以說,幻想一旦實現,又會產生新的幻想有待實現,也就能解釋“人能弘道”是一個持續不斷的歷程。“孔子棲棲遑遑,顛簸奔忙于列國”,未必不成以懂得為在尋求社會幻想。不過,社會幻想實現之后,便具有了塑造人的氣力,這能否就意味著道亦能弘人呢?這個問題就嚴重了,能夠從最基礎上脫離了“人能弘道”的傳統,此意下文再論。別的,既然孔子“‘從周’的政管理想早已落后于時代”,亦即孔子尋求了一種假的社會幻想,這卻并不影響孔子“知其不成而為之”的弘道精力,反而“以悲劇性的情勢表現了對主體氣力的高度自負”,這似乎依然滑向了某種人格主義。
當然,“主體的歷史責任”或“人的不受拘束氣力”,都意味著將“人能弘道”置于更廣闊的社會歷史佈景中來論,也代表了某種對傳統儒家學問進行現代轉化的學術形態。但將“人能弘道”中的“人”視為一種主體,會導致“道”的對象化。當“道”成為某種社會幻想或原則時,這是主體認識對象獲得的理論知識,理論有一個付諸實踐的過程,人在這個過程中承擔著主體的腳色。這與傳統的“人能弘道”之間,距離越來越年夜。並且,這還意味著在社會歷史之外,整個天然科學領域的“宇宙道理”“物質公例”都與“人能弘道”無關。這種層面的“道”,人無從弘之,獨一能做的就是知之,人能弘道變成人能了解。再反觀社會歷史領域,當人被主體化之后,其與社會幻想之間的關系,就一種理論付諸實踐的過程而言,與其說人能弘道,不如說人能了解。這樣才幹防止社會幻想實現之后,將其對人的塑做作用說成道能弘人,這只是主客之間彼此感化的體現。
四、非道成人
良多現代學者在解釋“人能弘道,非道弘人”時,沿著這條主客間的途徑越走越遠。有學者直接就說:“‘道’有二義:一謂‘真諦’;二謂‘理論學說’。‘弘’也有二共享會議室義:一謂擴充、發展;二謂含弘、包涵。理論家的責任在于要發展理論學說,假如只是躺在現成的理論學說上,那它對人類社會的發展沒有任何好處。”之前還在將社會幻想變成現實這個角度來論人能弘道,現在則進一個步驟變成發展理論學說教學場地,都還不觸及將理論付諸實踐。這般一來,“‘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強調人是一種積極進取的精力,而不是一種消極的、安于現狀的態度”[17],變成了一種積極的態度,都還夠不上人格主義。
還有學者認為:“‘人能弘道,非道弘人’這兩句話重要是告誡人們:道是客觀真諦,是沒有主觀意識的,是以道不成能主動地往請求人們發揚光年夜本身;而人是具有興趣識的,具有主觀能動性,是以人應該盡力地往學習道、發揚光年夜道,以完成修齊治平的重擔。”[18]人調動主觀能動性學習道、發揚道,這就成了人能了解而非弘道。道當然不克不及請求人發揚,但道作為理論一旦付諸實踐就可以感化于人,就像社會幻想變成現實而塑造人一樣,豈不就是道在弘人?根據科學的理論知識制造的科技產品,不僅改變了整個世界的面孔,還能將人送進太空,這還不克不及算弘人嗎?可見,對于“人能弘道”生怕不克不及這么懂得,否則就成了人能弘道,道更弘人了。
要準確懂得“人能弘道,非道弘人”的傳統,還得回到張子所言“心能盡性”而“性不知檢其心”,亦即根據“人能弘道”明確“非道弘人”。儒家屬于“人能弘道”的傳統,而區別于其他各種以道弘人的文明。“人能弘道”起首意味著安身此世、重視躬行之學,而不妄圖此岸世界的圓滿。如熊十力有云:“夫惟萬物自性便是道,道不離逐一物而獨在。易言之,道即逐一物也,逐一物即道也,是故人生不須遺世而別求道,惟當即于現實世界而發揚此道。孔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義深遠哉!”[19]雖然“體用不貳”的思惟不無可疑之處,但聲稱“不須遺世而別求道”,則得“人能弘道”精力之真傳。錢穆更明確地表現:“若道能弘人,則人人盡成正人,世世盡是治平,學不用講,德不用修,坐待道弘矣。”[20]類似于人人獲救,某人人成佛,即是此種光景,任何對此岸世界的刻畫,無外乎“坐待道弘矣”,可謂以道成人。
《中庸》有云:“誠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儒家的成人之道強調的是“自成”,而非以道成人。這種最基礎的分歧源于“道”這一觀念內涵的宏大差異,作為客觀對象而被概念化的“道”,與只能借由“途徑”這一意象不斷領會的“道”之間,前者可以與主體的人彼此感化,后者則由人行之而成。在“途徑”這一意象的提醒下,“道”既由人行之而成,這就分歧于單純的客觀對象;又成為人所共由者,而區別于“意之地點即是物”(陽明語)。在東方文明的影響下,“途徑”這一意象教學也不難被對象化,而試圖對“道”進行各種概念上的定義。“途徑”區別于一切其他存在物,底本就不克不及通過占據空間進行刻畫,卻被當成了空間中的存在物進行概念上的界定。由于沒有任何空間上的構成部件,“途徑”甚至無法在空間中獨立自存,這也意味著空間思維定義不了“途徑”。“道”也是同樣的情況,受東方哲學概念的影響,對“道”進展各種概念化的任務,注建都是徒勞的。
“行道”是對“道”的基礎懂得,此外還有了解、求舞蹈場地道、為道、修道,以及弘道,等等。看起來“了解”類似于認識事物的規律,“求道”類似于研討事物的規律,而“行道”似乎是在遵守事物的規律,等等,但實則不是一回事。作為客觀對象的科學規律,其與作為主體的人之間可以彼此感化,必定要以“弘”來論,則恰好是人與道互弘。孔子所言“人能弘道,非道弘人”的傳統,則旨在表達人對道的感化,而否認道對人有同樣的感化。以“行道”為例,有沒有人遵守客觀事物的規律,對于規律自己而言無關緊要。但有沒有人行道,卻關乎道之幽微與顯明。這就比如一條康莊途徑,只需沒有人走了,途徑就會荒蕪,而客觀事物的規律就不存在這個問題。認識和把握客觀規律,目標就在于改革世界和人自己,重視的是規律對人的感化,所謂“知識就是氣力”即是這種感化的經典表達。“非道弘人”恰好強調道對人不具備這種氣力,“人能教學弘道”不克不及懂得為學習理論知識,也不是實踐客觀規律。這可以從其他各種關于“道”的表達中獲得印證,如“志于道”或“吾道一以貫之”(《論語·里仁》),就沒法以某種客觀規律來解釋。否則,“性與天道,不成得而聞”(《論語·公冶長》)就變得令人費解,而所謂“朝聞道,夕逝世可矣”(《論語·里仁》)就更不成思議了。
總之,最基礎分歧于某種客觀規律,“道”自上而下、徹上徹下、無所不在,既保證了一切皆屬于人,又得自于天。“道”因人的踐行而彰明之、光年夜之,故可謂“弘道”,人能弘道就是一個不斷成人的過程,是所謂“自成”。沒有人之外的“道”,也就意味著沒有這樣一個可以“弘人”之道,故非道成人。
[①] 班固:《漢書》,第1902頁,中華書局1999年。
[②] 班固:《漢書》,第3098頁。
[③] 何晏注,邢昺疏:《論語注疏》,第216頁,北京年夜學出書社1999年。
[④] 皇侃撰:《論語義疏》,第409頁,中華書局2013年
[⑤] 何晏注,邢昺疏:《論語注疏》,第216頁。
[⑥] 鄭玄注,孔穎達疏:《禮記正義》,第1455頁,北京年夜學出書社1999年。
[⑦] 杜預注,孔穎達正義:《年齡左傳正義》,第755頁,北京年夜學出書社1999年。
[⑧] 趙岐注,孫奭疏:《孟子注疏》,第376頁,北京年夜學出書社1999年。
[⑨] 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167頁,中華書局198私密空間3年。
[⑩] 朱熹:《四書或問》,《朱子全書》(第六冊),第858頁,安徽教導出書社、上海古籍出書社2002年。
[11] 以上引自丁紀《天性、藝能與良能》,《商討二集——四川年夜學哲學系儒家哲學合集》,第5、5頁,四川國民出書社2012年。
[12] 以上引自丁紀《天性、藝能與良能》,《商討二集》,第5、5-6頁。
[13] 呂留良撰:《四書講義》,第440頁,中華書局2017年。
[14] 梁啟超:《先秦政治思惟史》,第69-70頁,中華書局2015年。
交流
[15] 《梁啟超講演集》,第245-246頁,河北國民出書社2004年。
[16] 楊國榮:《善的歷程:儒家價值體系研討》,第16-17頁,上海國民出書社2006年。
[17] 姜1對1教學廣輝,禹菲:《“人能弘道,非道弘人”析論》,《船山學刊》2016年第2期。
[18] 王樂,張松輝:《“人能弘道,非道弘人”正解》,《原道》2016年第2期。
[19] 《熊十力選集》(第六卷),第563-564頁,湖北教導出書社2001年。
[20] 錢穆:《論語新解》,《錢賓四師長教師選集》(第三冊),第577-578頁,聯經出書公司1998年。